其實,在數日前,看見這個新聞後,已經想寫這個題材了。奈何,這個題材比我常像中還要複雜很多,而且中間要看的資料實在太多了。哈哈!希望我能好好的處理這個題材吧。
開門見山,我覺得這個女事主,與其說是傳銷虧本,不如說她是被騙的還更貼切。新聞中,不是說過公司是沒有她作為經銷商的登記嗎?有到過這家公司聽講發展經歷的人,想必大概會聽過HKD$67,648云云,加起來都沒有HKD$100,000吧… 所以,拉攏她的人,根本不是在做傳銷,其實就是真的在騙這個小女孩吧。
再者,香港政府真的有那麼不濟嗎?會任由一家騙子公司在不斷詐騙嗎?在探討這個問題前,找到一些傳銷的歷史,跟大家分享吧!傳銷,字面上的定義為「傳播」、「銷售」。人傳人的直接銷售,是人類最古老也最有效的行銷行為。傳銷,最著重的,就是這種口耳相傳,交換商業資訊的模式,故會對以口碑助銷的行為,加以利益上的獎勵。﹝參考自傳銷公司內部資料﹞
聽著這個定義,好像是個很好的概念,對不?可是,同時有很多龐茲騙局和層壓式推銷,都以傳銷的名義出現。這些會崩潰的騙局,騙了不少人一定量的金錢,也造成很多社會的糾紛。從此,傳銷這個名字臭名遠播了。跟據資料所載,要分辨合法和非法傳銷,主要是透過以下幾個原則﹝參考自維基﹞:
- 有無入門費
- 有無依託優質產品
- 產品是否在市場上銷售
- 有無退貨保障機制
- 銷售人員結構有無超越性
參考了律師的意見,這基本上以這些原則區分是正確的,但這是不是就代表合法的傳銷公司就沒問題?君不見涉及這單新聞的傳銷公司,成立了十年以來都不停被投訴,但不被取締?因為,在原則上,它是合法的。但問題就出自於其銷售人員,在其制度下,混入了非法傳銷的手法,當中涉及強制及高壓銷售﹝詳見旅籍騙案中所說明的這種銷售手法﹞,故令合法的名聲也不佳。
不過,這個制度,如果遇上對的人,對真的想創一番事業的人,也有其可愛之處。因為,這行業是學會「做生意」的好門徑,可以學會毛利、成本、銷售、行銷、溝通、領導…… 這個事業的幾項標準,如槓桿、控制、創造力、可擴充性和可預測性,都讓它成為一個企業型特質的事業。而且,不同於傳統事業,其設計為了將人提昇到最高位,而且一般比自行成立一家企業,花費成本少很多。﹝參見《Why we want you to be RICH – Two Man.One Message》by Robert Kiyhosaki, Donald J. Trump﹞
還有一種定義,把傳銷一詞定義為非法傳銷,以上述提及的合法傳銷,在內地都只叫做多層次直銷,跟單層次直銷,同歸直銷。個人認為這種定義比較清楚,不過混淆視聽的方法層出不窮,天能保證到了不少日子後,很多非法傳銷也會裝成多層次直銷呢?
其實,寫這一個,可希望諸君能張開心扉看待這件事,而不是一面倒的否定這件事,或對其視而不在。況且,這種銷售方式售賣的產品,早已滲透社會每個角落了。不敢相信?我在想閣下該會有最少一份AIA、宏利、康宏、MassMutual、保誠、國衛、蘇黎世等等等等公司的保單或共同基金吧?這些,就是透過合法傳銷/多層次直銷,把保單或共同基金單,賣到你面前的,儘管他們很多時在否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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