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想不到,最近這幾天的瀏覽量大增。看看人們搜尋甚麼題材進來後,原來是去半個月前登的有關o靚模﹝下稱Lenmo﹞的文章《o靚模出沒注意》 ,最近因Lenmo變成城中熱話,還那麼巧陳方安生的一篇文章也是同名。在網路世界,原來我可以跟陳太那麼近呢!
在之前那一篇關於Lenmo的文章,算是粗略的發掘了Lenmo存在原因。到今天,她們已經成長到書展出書了。只是,她們的成長,卻惹來各方面的評論。就這個意義來說,她們是成功了。要知道,越多人拒絕,就是離成功越近的關鍵。
切身處地去想想,如果自己是Lenmo的Agency,出完了寫真後,接著該怎辦?當然,我可以繼續推更多Lenmo出來,食住這個浪,滿足了觀眾貪新鮮的慾望。只是,這只是短線的,只是炒一剎那間的熱潮,還有,新出來的代替品又是賣同一樣物事﹝面或是胸﹞,好快有代替品,不夠unique。況且也浪費了之前度得那麼辛苦﹝或湊得那麼巧﹞,捧出了一個有點知名度的Lenmo。
既然Lenmo的出現價值,是在於入世未深的鄰家小美女形象﹝可以是走樣貌標緻派如Angelababy,或是身材惹火如E-Cup Baby﹞。那除了在外在的鄰家小美女形象著手,出潮物寫真還是雪糕寫真外,為何不可以在入世未深和鄰家這兩個詞上咀嚼?
現今Web2.0世代,在Facebook開Account貼圖和寫Blog講生活細節自然少不了啦。但除此之外,可不可以有多一點點互動?用Twitter可能是一個答案,把自己的行程心情﹝可以是Lenmo自己或是Agency寫,但一定要生活化!﹞以無差別的方式以短訊發報。同時,也主動的邀請其他人Follow Lenmo的twitter,擴大效果。與些同時,在Blog中也可以加多一個Widget,讓Lenmo定時在一個特定的時間,以MSN聊天的方式和大量群眾交流。甚至是webminar,讓大眾可以直接和Lenmo交流。寫到這,聰明的讀者,大概都猜到是賣甚麼了。沒錯,賣「個性」是也!這個策略,戰地就定在賣一個有人性,真真實實的有個性的人,而不是一個Figure一個衣架,一件洩慾工具而已。
而且,一個Lenmo如果成功架設一個交流平台的架構,把Blog免費,小量寫真相免費,Blog的MSN交流免費。但用Webminar的互動交流,和最新最大量最爆的寫真集,以會員制收費。假設以書展寫真集的銷量為基數,乘以每個月不用多,每人二十塊錢,試想想一個月的現金流效果如何?況且,就算是免費的Blog,累積到一定人流時,本身也是一個很好的廣告平台。如果以Lenmo個人以生活感受的形式,說說自己用某品牌的心得,方法等等,說對某品牌的曝光和引起話題有所幫助,認同嗎?
整個計劃的核心,就是把Lenmo的外在內在,包裝成一個整體,當是一個品牌推出市場。想去旅行嗎?Lenmo同你一齊去!這個旅行團的價碼,可以標得好高吧!還有,Lenmo同你到餐廳試食,Lenmo同你甚麼甚麼的,好多好多同時可以增加Lenmo的資產價值,又增加現金流,同時又可以滿足大眾想跟明星接觸交流,把幻想更形象化更似真實的活動,也好容易可以想像出來。
想像這個計劃落實了後,誰會最/更討厭這些Lenmo?一定是名模了!因為這些Lenmo在親和力上,比高高在上的名模好太多了,好多品牌的代言人可以想像,會由名模轉往Lenmo。同時,傳統媒體要更有想像力,才能跟網絡媒體競爭。因為,這個Lenmo的行銷策略,互動是一個關節眼,而偏生這是傳統媒體的弱項。但Lenmo千萬千萬不要跟有錢的來不道德交易。小的不是道德派,只是跟有錢的來這一套有幾個壞處。一,站在男方立場想想,你不會娶一個跟自己圈子中的朋友敵人都有好多手好多腿的人做老婆吧… 二,是穿幫後代價太大了。當你賣點是親和力,卻被發現﹝被以為﹞為了埋堆跟有錢的多手多腿時,形象上,會給人一個會離你的target market而去的感覺,那之前所建立的一切都會付諸泡影。但跟誰人拍拖,甚至是有錢的拍拖,是沒太大關係的,因為忠實的受眾,會認為他們是被Lenmo吸引來的,不是Lenmo主動走開,說不定還會默默祝福的。
回說書展,在商業上,Lenmo及其Agency是成功的。在這件事上,成功的製造了noise,吸引了attention。至於道德上,這是一個會隨時間和空間改變的標準,小從來不會去妄自評論的。而引申閱讀,跟上一篇有關Lenmo的不同,只會加施先生的文章。因為若硬是要小的去評論的話,會和施先生的觀點好相像。
引申閱讀:
AM730-C觀點 「口靚模」也有出書權 -by 施永青 刊於200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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